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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纠纷险晾人命
作者/楼主: 求教(ID:5828) 发表时间:2010-7-29 23: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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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燕老师,南京世茂滨江新城会所是我们业主的小区配套设施,一直由梅森公司经营,这两天突然关闭,公告写是内部维护,但我们发现实际上是梅森公司把会所卖给了另一家公司,原来的员工全部解雇,今天在会所还因为一些补偿问题,搞的员工要跳楼,后为保安员救下,后来听说是要解雇怀孕和三期女职工,而且又有很多违反劳动法的地方,希望朱燕老师可以关注一下,这可也是近七十名员工的大事了。听说是梅森要求合同没到期的员工如果想过渡到新公司上班就要放弃一切补偿金,而且工龄也要清零,如果想拿到补偿金就要签下互不相欠的文件,而且好像如果解雇20%的员工就要去劳动局备案,但这次100%的解雇我们没看到有任何劳动部门介入的迹象。会所的电话是58506600,九点上班,朱燕老师关注一下吧
补充时间:2010-7-30 6:56:15   [编辑]
补充一下,跳楼的职工就是在脯乳期,而且接手的公司老板是田亮,希望下关劳动监察部门的领导关注一下,不要变成南京的富士康
回复/2楼: 热心人(ID:4403) 时间:2010-8-1 0: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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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上午才有节目,劳动部门也放假等到上班应该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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